报考哪些统一招生的学校需“加试”?
根据《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统一招生专业加试工作的通知》(京考中招〔2013〕4号)精神,凡经审核允许进行加试的学校(专业),均在《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(2013年)》加试栏中有所标注。考生报考的学校(专业)若有“加试”要求,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“加试”且合格后方可填报。考生特别要注意妥善保存“加试登记表”,以备核查。要认真核准初中校公布的加试信息,避免在填报志愿时出现差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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